抚顺市妇幼保健院(抚顺市妇女儿童医院)2025年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单位:抚顺市妇幼保健院(抚顺市妇女儿童医院) 发布时间:2025-04-27 11:30:12
摘要
公告详情
抚顺市妇幼保健院(抚顺市妇女儿童医院)始建于1964年,是全市本级唯一一所集医疗、保健、预防、康复、科研、培训为一体的妇女儿童专科医院。根据医院及科室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人岗相适的原则,公开报名、规范程序,择优聘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2、身体健康,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3、爱岗敬业,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服务意识、责任心,具有团队合作、奉献和开拓精神;4、认同医院文化、业务发展方向及管理模式,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6、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病理与病理生理学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及执业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病理专业,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资格,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临床病理实践工作经验,并能做好病理与临床的沟通,保证病理工作质量。
2.报名时间: 2025年4月25日-4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3.报名地点:抚顺市妇幼保健院四楼人事科(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62号)(2)学历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科及以上学历报名者除提供《毕业证》外、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行登录学信网申请打印);(4)专业应具备的医师执业证、医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小2寸免冠照片1张。本次招聘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初审,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考工作,凡发现应聘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医院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2.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若因考生无法联系或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考核工作由抚顺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和考核工作结束后,将对合格者根据报考岗位按总成绩排名和岗位招录人数确定聘用人员,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实名举报反应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应聘者录用资格。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进行试用期上岗。由抚顺市维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派遣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不服从工作分配或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将不予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多点执业聘用人员与抚顺市妇幼保健院签订协议。招考工作由抚顺市妇幼保健院按公开招聘流程统一组织,不收取任何费用及押金,所有带有收费性质的招考信息均为虚假信息。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中介,若因此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024-5772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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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抚顺 | 本科 | 临床医学、病理与病理生理学 | 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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